印光大师:一切诸法,都由心而彰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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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白话:] 您之前的书信里面提出的问题,现在逐条开示。心本来是无象,但是森罗万象都由心而显现。心本来是非法,但是一切诸法都由心而彰显。这里说的法,意思就是事,世间凡是可以用名目描述的都叫做法。所以说心无象,而成为万象的主人,心非法,而成为诸法的归趣本体。这里说的宗,意思是归趣,就好像江河朝宗于大海,也是质的意思,诸法都以心为体。[原文:] 前所问者,今条示之。心本无象,而森罗万象皆由心现。心本非法,(法即事也,世间凡可以名目者通谓之法。)而一切诸法,皆由心显。故曰无象而为万象之主,非法而为诸法之宗。(宗者,归趣之义,如江汉朝宗于海。又主质之义,以诸法莫不以心为体故。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者:滕建波

©声明:本文由精进群义工根据文钞《复马契西居士书九》编译,欢迎转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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