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日、生子、婚礼、宴客择业等不宜杀生
生日 生子 婚礼 宴客择业等不宜杀生 ——莲池大师《戒杀文》莲池大师《戒杀文》原文: 世人食肉,咸谓理所应然。乃恣意杀生,广积冤业,相习成俗,不自觉知。昔人有言,可为痛哭流涕、长太息者是也。计其迷执,略有七条,开列如左,余可例推。云︰ 一曰生日不宜杀生。哀哀父母,生我劬劳。己身始诞之辰,乃父母垂亡之日也。是日也,正宜戒杀持斋,广行善事,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,见在椿萱增延福寿,何得顿忘母难,杀害生灵,上贻累于亲,下不利于己。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,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一也。 二曰生子不宜杀生。凡人无子则悲,有子则喜,不思一切禽畜亦各爱其子。庆我子生,令他子死,于心安乎?夫婴孩始生,不为积福,而反杀生造业,亦太愚矣!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,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二也。 三曰祭先不宜杀生。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,俱当戒杀,以资冥福。杀生以祭,徒增业耳。夫八珍罗于前,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?无益而有害,智者不为矣!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,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三也。 四曰婚礼不宜杀生。世间婚礼,自问名、纳采以至成婚,杀生不知其几。夫婚者生人之始也,生之始而行杀,理既逆矣!又婚礼吉礼也,吉日而用凶事,不亦惨乎!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,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四也。 五曰宴客不宜杀生。良辰美景,贤主佳宾,蔬食菜羹,不妨清致,何须广杀生命,穷极肥甘。笙歌餍饫于杯盘,宰割冤号于砧几。嗟乎有人心者,能不悲乎!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,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五也。 六曰祈禳不宜杀生。世人有疾,杀牲祀神,以祈福祐。不思己之祀神,欲免死而求生也,杀他命而延我命,逆天悖理,莫甚于此矣!夫正直者为神,神其有私乎?命不可延而杀业具在,种种淫祀亦复类是。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,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六也。 七曰营生不宜杀生。世人为衣食故,或畋猎、或渔捕、或屠宰牛羊猪犬等,以资生计。而我观不作此业者,亦衣亦食,未必其冻馁而死也。杀生营生,神理所殛。以杀昌裕,百无一人。种地狱之深因,受来生之恶报,莫斯为甚矣!何苦而不别求生计乎?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,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七也。莲池大师“《戒杀文》有七事不宜杀生”白话文: 世人认为食肉是理所当然的事,于是习俗相传恣意杀生,不知不觉间累积不少冤业。明白的人,不禁为此而痛哭流涕及长吁叹息。总的来说,日常生活中有七事不应杀生。世人因积习而不知错,是令人痛哭叹息的原因。
一、生日不宜杀生
哀哀父母,生我劬劳。我出生之时,实乃父母受难之日。此日正宜戒杀持斋,广行善事,以此功德回向健在的双亲增福延寿,已亡双亲早获超升。岂能于我生日时忘记母难?于庆祝我生日时而杀害生灵?此举非但贻累父母,于己更是不利。
二、生子女不宜杀生
世人无子女则悲,有子女则喜,不知一切禽畜亦有眷属,亦同样爱牠们之子女。倘因庆祝我子女生,而令他子女死,我于心何安?是故不应因生子女而造杀生业,此乃愚痴行为,应为子女放生积福才是。
三、祭祠先祖不宜杀生
在亡者的忌辰或春秋二祭时应当戒杀,以助先祖增福。倘以杀生来祭祀,只会令先祖增加罪业。即使有山珍海味摆在眼前,九泉下的先祖遗骨亦不能受用。杀生祭祖非但无益于先祖,反而有害,诚智者不为。
四、举行婚礼不宜杀生
世人在订婚及成婚时杀生者不胜其数。结婚乃人生大事的开始,甫开始便行杀,是逆理的行为。况婚礼乃大吉的事,于吉日而行凶事,绝非明智之举。
五、宴客不宜杀生
在良辰美景、欢宴亲朋之日,应以素筵款客,不应以杀害生命作庆贺。当彼此在开怀畅饮、互相道贺时,又何忍物命在砧板上号啕惨叫?有良知者应当以此为悲。
六、祈福不宜杀生
世人生病时,都习惯杀生祭祀神灵祈福。但岂有杀他命而能延我命之理?正直者为神,神不偏私,杀生祀神是淫祀,正直之神不会领受。
七、营生不宜杀生
世人以打猎、渔捕、屠宰等谋生者颇多。其实,不作此杀业亦不会饿死。以杀生为业,为神明所鄙夷,以杀生而致富的更是百中无一。此举除种地狱的深因外,更受来生恶报,是故作此杀业者,应速改过而别求生计。 ©声明:本文由精进群佛弟子推荐,如对转载有异议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