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经中多写或漏写时,如何修改更如法?
[白话:]又有一些写家,遇到写多了或者写漏了字,他都不去标注修改,只在最末尾的地方注明一下。这样的做法都不足以学习。你如果改正了,那就文义显明。他却只图好看,把文义置之不顾,这种都是那些所谓的大通家的恶习。我们不要沾染这样的恶习。有错及时修改。如果写多了字,就在字上点一个大大的点遮住,或者在字旁标注一个△记号。如果写漏了字,那就补在上下相交的空隙处,这样就一目了然。 【原文】又有写家,每有写重,写落各字,均不标改,但于末尾注之,亦皆不足为法。 以改正则文义显明,彼只图好看,置文义于不顾,此乃大通家之恶习。 若多,则点一大点于字上,或用一△于其字之旁。 若脱,则补书于上下相交之处,庶可一目了然。 作者:滕建波 ©声明:本文由精进群义工根据文钞《复宁德晋居士书四》编译,欢迎转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