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菩萨名号当作拜垫、坐垫,有哪些罪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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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白话:] 下院当家过来,把寄给壬年的信和物品交给印光大师,这才知道所寄的白布,是委托壬年去打印的。这件事情罪过极大,把菩萨名号来作为拜垫,已经属于亵渎到极点,更何况还有人当作坐垫。印光大师说在1894年在普陀山见过,在1895年在阿育王寺又见到,觉得很诧异。告诉阿育王寺舍利殿的殿主,他说这是宁波当地的风俗。印光大师说自己很惭愧没有能力挽回这种恶俗风气,如果印光大师作为一方的主人,必定会到处声明这种事情的罪过。让有信心的人,只得到利益,不要因为无知而受损。这里说的打印就是拿一块布,去寺院盖一个印,上面有佛菩萨的名号,这块布往往用来当作拜垫或者坐垫,对佛菩萨不敬。精进群的师兄不要去做这种事情。而且托付的人既然属于至亲,为什么不告诉他罪福分别,希望他直接用白布做垫子。一是不会弄脏衣服,二是只有利益没有损害,对于他来讲才能有益。怎么能遵循惯例保持缄默,还是代他转求呢?《安士全书》的书底印字,您尚且肯说明其中的过失,佛菩萨名号打印然后当作垫子这种过失还要大百千万倍,所以应当为一切有信心的人详细说明啊。阿育王寺的印,现在已经破碎得不成样子(这是1895年见到的情况),实际上是释迦牟尼佛真身舍利宝塔之印。普陀山的印有几颗,法雨寺的金印和玉印,都是皇帝降旨敕建南海法雨禅寺观音宝印。世上如果有人把祖父的名字印在布上,作为拜垫,世人必定认为他是逆杵之辈。何况佛菩萨大圣人的名号呢?应当在亲友有信心的人面前,劝他们不要这样用。一传十,乃至百千万,难道不能息灭这种恶风吗?凡事都是一人提倡,众人响应,于是变成风俗。反邪归正,也是一样的道理啊。希望大家都能积极响应印光大师的号召,传播这些移风易俗的开示,浅显易懂,让人避免因为无知而受损。【原文】 下院当家来,以所寄壬年信,及物件交光。知所寄白布,托壬年以打印者。此事罪过之极,以菩萨名号作拜垫用,已属亵渎至极。况尚有就地作坐垫用者。余光绪二十年在普陀一见,二十一年在育王又见,以为诧异。告于舍利殿殿主,彼云此宁波家风也。自惭无力挽此恶风。使光若作一方主人,当必到处声明此事之过。俾有信心者,唯得其益,不受其损也。且托者既属至戚,何不开陈罪福,以祈用白布作垫。一则仍不污衣,二则唯益无损,其于彼方为有益。何可循例缄默,仍代为彼转求。安士全书书底印字,汝尚肯说其过失。此过失大于彼百千万倍,固宜为一切信心人详言之。育王之印,现已破碎不成字相。(此约光绪二十一年所见说)实则释迦如来真身舍利宝塔之印。普陀印有几颗,法雨寺金印玉印,皆是敕建南海法雨禅寺观音宝印。世有子孙将其祖父之名,用作拜垫,人必以为忤逆。况佛菩萨大圣人之名号哉。宜于亲信人前,劝其勿用。以一传十,至百至千至万,岂不能即灭此恶风耶。凡事皆由一人倡之,众人和之,遂成俗例。反邪归正,何独不然。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者:滕建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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